鄭保衛院長在《新聞與寫作》發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不實信息的判斷标準與辨識方式》一文

2020/07/03 15:07    閱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不實信息的判斷标準與辨識方式

——基于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傳播的研究

鄭保衛 王青

【摘要】與一般突發事件相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特殊的信息傳播環境。這種環境為不實信息的生成或泛濫提供了土壤。文章認為,應從信息的真實性、專業性和傳播動機三方面去判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不實信息。在辨别不實信息方面,公衆應盡可能掌握一些甄别技巧和求助渠道,媒體應堅持技術檢測和人力識别雙管齊下的應對策略,從而減少不實信息的生産和流通。

【關鍵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不實信息 生成背景 判斷标準 辨識方式

【中圖分類号】G21【文獻标識碼】A

當前,我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鬥争已經取得階段性勝利。從這場戰“疫”中,我們看到了黨中央切實“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堅定決心和領導全國人民團結抗“疫”的宏大魄力,看到了前線醫護工作人員的逆行勇氣與奉獻精神。回顧抗“疫”鬥争的同時,我們有必要對疫情期間不實信息的傳播進行理論的總結,找出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不實信息(“不實信息”,是指傳聞、流言、小道消息等在坊間流傳的、沒有确切來源、未經證實或無法得到證實的信息,也包括有意編造的謠言等)的傳播問題,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信息傳播的特殊環境、疫情暴發初期不實信息生成乃至泛濫的背景及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礎上找到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不實信息的判斷标準,為辨别不實信息提供有用的參考。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不實信息的生成背景

與一般突發事件相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這種特殊性及其所營造出的特殊環境是不實信息大量生成和傳播的主要原因。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特殊性

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2003)中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界定為“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①根據其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目前可劃分為四個等級,即特别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

一般而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暴發突然性、影響廣泛性、危害嚴重性、事态不确定性等特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多數情況下總是驟然發生,并迅速擴散,直接威脅着公衆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生産生活等,其間的波谲雲詭,令人猝不及防。例如,盡管我國已有過多次應對傳染病疫情的經曆與經驗,但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應對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盡管我國前期的疫情防控實踐已經為世界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争取了近兩個月的寶貴時間,但後來許多國家的行動說明,應對遲緩、乏力、被動依然是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形,除了政治的、意識形态的等一些人為主觀因素外,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本身所具有的上述特點有着密切關系。

與一般的突發事件相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殊性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體現在其作用的對象是人,是對人的生命安全及身心健康的直接危害。它觸及的是民衆生存發展之根本,帶來的可能後果是巨大的、難以彌補的,因而,民衆的涉入感及恐慌和焦慮程度是其他突發事件無法比拟的。其次,體現在影響深遠、社會關注度高,小則影響某一群體,大則波及整個社會;小則涉及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大則影響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受社會關注的程度也較高。再次,與其他突發事件相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具有高度複雜性。這不僅表現在其成因的多樣性,即自然災害、動物疫情、食品安全等都易引起此類事件的暴發,還體現在其容易帶來一系列衍生災害,如民衆恐慌、社會混亂、經濟受挫、輿論失控等。最後,以上三方面決定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具有防控難度大的特點,尤其對于群體性不明原因的疾病而言,由于其不确定性強、傳播速度快、影響範圍廣、危害性大等原因,加諸其他外在因素的影響,使得其防控難度明顯增大。

2020年2月23日,習近平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指出,“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②由此看,此次肺炎疫情的嚴重程度已經超過了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2009年的甲型H1N1、2013年的H7N9禽流感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表現出疫情防控的高難度。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不實信息生成的背景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信息傳播的特殊環境

首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信息傳播環境的特殊性,在于環境的安全與風險之間的不平衡。在當代社會,人們的日常生活時時處處都充滿着風險,但在一般情況下,人們有能力對一般性風險進行認知和判斷,整體而言,環境中的風險被認為是可防可避可控的,因而安全與風險之間處于一種相對平衡的狀态。然而,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這種相對的平衡常常被打破。一方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本身所具有的嚴重危害性會放大風險的等級和危害程度,因為直接威脅着人們的生存和安全需要;同時社會環境具有系統性,牽一發而動全身,某一突發事件的發生可能會給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風險,如人們的工作、出行等。另一方面,風險本身意味着不确定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帶來的高度不确定性不僅會加劇人們對未知風險的恐慌,從而進一步放大風險,同時也會增加人們對風險認知的難度,這不僅體現在缺少專業知識背景的普通民衆很難對其進行科學認知,并且即使是專業人員在認知複雜多變的事态時也同樣面臨一定困境。例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人們對這種新型病毒的起源、傳播途徑、傳播規律等認知就經曆了一個逐步深入的曲折過程。因而,使得人們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突發事件帶來的風險被無限放大,整個環境中的安全和風險處于極端不平衡的狀态之中。

其次,社會的懷疑與信任之間不協調。環境的高風險性進而影響着社會的信任問題,使得懷疑與信任之間出現失衡,引起信任危機。這主要體現為“過度懷疑”和“過于輕信”兩個極端。在極度缺乏安全感的環境下,人們會變得敏感多疑,甚至會形成一種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情狀,這就為各種不實信息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當面臨一種高度不确定性的并可能威脅自身利益的情境時,趨利避害的本性使得人們更容易産生“甯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理,這種“過于輕信”的心理會為不實信息的流通提供動力。于是,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面前,“該懷疑什麼”與“不該懷疑什麼”,以及“該信什麼”與“不該信什麼”之間的理性标準被打破,以至于即使是真相也難以赢取人們的信任。因此,當懷疑與信任同時超出合理的範圍時,同樣也可能會引發嚴重的信任危機。

第三,信息的供應和需求之間不均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暴發初期,一切尚處于未知狀态,一方面,權威信息、事實信息、深度信息、防護知識等匮乏且傳播遲緩,或者被大量無用信息、片面信息所淹沒或扭曲;另一方面公衆的信息需求空前高漲,且對信息的期待更高,已經不滿足于淺層的“是什麼”層面,更希望了解更深層的“為什麼”和“怎麼辦”之類的信息,以及更全面、更多樣的信息。在這種情況下,信息供需之間的矛盾變得更為突出。衆所周知,互聯網技術正極大地改變着信息生産和消費的方式。“快餐式”“粗放式”的生産方式和“碎片化”“娛樂化”的消費方式暴露出的一個重要問題是:事實核查的缺失,即無論是信息的生産者還是消費者都很少去核查信息的真實性。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人們内心最迫切、最真切的需求則是了解更多、更真實的疫情信息,而不再滿足于淺嘗辄止。這使得那些“粗放式”的信息生産和供應方式已難以滿足人們的需求。

2.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不實信息泛濫的背景

一份來自南都大數據研究院的數據顯示,自1月20日至3月底,各大互聯網平台(如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微博辟謠、微信辟謠助手、百度辟謠等)已辟謠的信息達2498條,日均辟謠67條;其中1月、2月、3月日均辟謠量占比分别是15.6%、54.7%和29.7%。③由此可見,2月份是不實信息的泛濫期,同時也是最為艱難的抗“疫”時期。正如世界衛生組織(WHO)總幹事譚德賽2月中旬在慕尼黑舉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專家聚會上所說,“我們不僅僅是在抗擊疫情,我們還在與一場‘信息流行病’(infodemic)作鬥争”④。可見,疫情暴發期間的不實信息幾乎到了泛濫成災的地步。

目前來看,盡管我國的抗“疫”鬥争已經取得了良好效果,很多成功的經驗值得學習和頌揚。但回過頭來看,疫情暴發期不實信息肆虐橫行,也是不争的事實,有些教訓也需要我們反思和總結。具體而言,權威信息流通不暢、信息把關能力不強和公衆媒介素養較低,是疫情暴發期“信息流行病”流行的幾個重要因素。

簡單梳理一下疫情發展的時間線可以知道,2019年12月30日,關于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就已經開始在網上流傳。然而,2020年1月6日至10日,武漢市衛健委一直處于無通報狀态;1月11日至1月17日,武漢市衛健委通報的都是“無新增确診病例”;直到1月20日,才通過鐘南山之口向社會公衆宣布存在“人傳人”的現象。從中可見,當地政府部門在信息公開、信息預警等方面存在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可以說權威信息發布不及時、不透明,是導緻2月份(尤其是2月上旬)不實信息泛濫的一個重要原因。

不僅如此,很長一段時間,媒體在信息審查和駁斥方面也應對乏力。具體表現為信息審查機制不健全,如@人民日報的“雙黃連事件”、@貴州綜合廣播的“高福違紀被查事件”等;辟謠策略不當,如因未能及時回應公衆關于新增确診病例的猜測,“平頂山郏縣”一度成為微博熱搜;另外,辟謠方式簡單粗暴、不夠積極主動,缺乏全面詳細的解釋和科學合理的論證等,也使得辟謠效果不甚理想。

此外,公衆的認知偏見、網絡傳播的便利、疫情期間的特殊環境等,也為不實信息的泛濫提供了諸多可能。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不實信息的判斷标準

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傳播的不實信息繁雜多樣,迷惑性很強。一般而言,不實信息按照傳播者是無意還是有意,可以分為兩類:不準确信息(disinformation)和誤導性信息(misinformation);前者指錯誤的或不準确的信息,後者指故意欺騙或誤導的信息。一般來說,各種傳聞、流言、小道消息、謠言等都可算作不實信息。另外,一些人捕風捉影,毫無根據地借機散布“陰謀論”,制造“惡作劇”等也可歸于傳播不實信息的行為。對此,我們可以從信息的真實性、專業性及傳播動機三方面來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不實信息進行判斷,以辨明是非,保持理智。

(一)對信息真實性的判斷

新聞信息之所以比一般信息更具可信度,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新聞信息的生産、傳播等各個環節,均有一系列專業性要求。而正是這些專業性要求,在維護着新聞信息真實性目标及傳播效果的實現。依此類推,對于一般信息而言,我們也可以通過判斷其生産、呈現和傳播等環節的專業性程度,來判斷其真實程度。

首先,信息來源是否真實可靠,是判斷信息真實性的一個重要維度。如果一則消息中沒有注明信息來源或者信息來源不明确,那麼該消息很可能是虛假消息。如“偏方(吃大蒜、喝酒吸煙、鼻子抹香油等)防肺炎”系列,此類不實信息一般沒有正規的消息來源渠道。同時,如果一則消息中有明确的、正規的且不止一個的信息來源時,則需要判定信息來源的權威性程度。一般而言,信息來源為科研機構的信息可信度要大于專業媒體,更大于一般自媒體。如果該信息來源具有較大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那麼其真實的可能性較大。但也不乏冒用權威專家或機構名頭進行造謠的,如“鐘南山說”系列、“政府緊急通知”系列等,這就需要進一步去驗證該信息的其他相關環節是否具有可信性。

其次,信息要素是否完整清晰,是判斷信息具體事實真實的關鍵一步。一般而言,正規新聞機構發布的信息,都會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等要素,即“五個W”,這是構成新聞的基本元件,也是保證信息符合具體事實的重要條件。如果這些要素基本健全,而且準确清晰,那麼該消息為真的可能性較大。另外,對信息中各構成要素進行事實驗證與細節核查,是進一步判斷具體信息真實性的要求。因為有些不實消息,如曲解硬套類,善于對信息的時間、地點、人物、要素等進行歪曲或嫁接,因而,隻要能夠确認某一信息這些要素中有一個為假,那麼就可以判定該信息為不實信息。如“梁水鎮護村人員因禁止村民外出,發生沖突導緻一人被殺”的消息中,聲稱地點發生在山東聊城的梁水鎮,但視頻中的警察和村民卻是河南口音,與其文字消息中的地點有沖突,因而該消息很可能為不實信息。

第三,對信息呈現方式進行細緻而專業的核查,是判斷信息真實的更高要求。不實信息的呈現方式不同于專業的新聞消息,一般沒有專業采訪,多以誇張的、情緒化的方式表達(如大字标題、多個感歎号、加粗标紅等)。例如,一則網傳視頻的文字消息稱,上海金山南圩村一位老伯因沒戴口罩不敢走小區正門,在翻小區鐵欄時被欄杆插入身體等,然而視頻中沒有對該老伯或其他人員進行采訪,全程隻是以旁觀者的角度記錄,事件的真實原因其實不得而知。對于此類如視頻+文字或語音解說、照片/截圖+文字解說等形式呈現的信息,通常含有技術加工的成分,迷惑性很強,應十分警惕。

(二)對信息專業性的判斷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信息通常會涉及諸多專業領域的知識,如某種藥物是否能抑制新冠肺炎、怎樣防護才是正确和安全的、病毒主要通過什麼途徑傳播等,都需要一定科學素養和專業知識才能解答。而對于沒有相關領域專業知識的普通人而言,判斷和辨别此類信息的難度就較大,但依然有方可循。如果某一專業類信息的專業程度不夠,那麼其真實程度也就會大打折扣,因而可以根據此類信息的專業性程度來判斷其真實性。

首先,合乎客觀規律和一般常識,是判斷信息專業性的基本要求。從此次疫情期間所流傳的各種各樣的不實信息中可以發現,雖然有一些消息也涉及一些專業領域的知識,但因其過分誇大,以至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和一般常識,因而并不難辨别。如“吸煙能預防病毒感染”之類的消息,按照常識,吸煙本身是有害健康的,更别說預防病毒感染了;又如“國家衛生局發布多吃草莓對預防新冠肺炎有重大效果”這一類消息,目前我國并沒有“國家衛生局”這一部門,更别說發布什麼消息了。

其次,合乎專業知識和科學真理,是判斷信息專業性的更高要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必須傳播理性的、科學的、經過實驗或事實驗證的信息,不能與專業的科學知識相悖。這就要求信息傳播者必須具備一定的健康醫療方面的專業知識,或者在信息發布之前向專業人士進行求證核實。例如,疫情暴發初期,多家媒體上曝出雙黃連口服液、瑞德西韋等藥物對預防或治療新冠肺炎有較好的效果,然而卻忽視了這些藥物有沒有經過嚴密的科學實驗驗證或者是基于何種實驗的結果。一位楊姓醫生批判了這一現象,并提供了相關的辟謠方法——《辟謠的最高境界:造謠式辟謠VS授漁式辟謠》,文中給出了一個循證醫學證據等級金字塔,從底部到頂部依次是“體外實驗”“動物實驗”“專家意見或共識”“個案報道”“病例系列分析”“病例對照研究”“隊列研究”“随機對照試驗”“系統綜述和荟萃分析”⑤。由下往上,可信度逐漸增強。據此可見,在當時僅進行了體外實驗的雙黃連口服液、阿比多爾、達蘆那韋等藥物并沒有那麼大的可信度。如果信息傳播者事先了解這些知識,或是事先做個求證或核實,那麼這些不準确的信息或許就不會發不出來,也就不會引起民衆極大的恐慌。

(三)對信息傳播動機的判斷

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傳播的主觀動機不僅是信息生産和傳播的内在動力,同時也是影響信息真實性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我們可以通過分析某些信息和傳播行為中所蘊含的主觀動機,來判斷這些信息的真實性。一般而言,一則消息中的傳播動機越明顯、情感越強烈,其真實程度就越低。通常不實信息主要涉及以下幾種主觀傳播動機:利益驅動、情緒宣洩、惡意破壞、博取關注、善意提醒等。如果一則消息中蘊含着這些動機中的一種或幾種,那麼該信息的真實性就很值得懷疑。

受“利益驅動”動機所流傳出來的不實信息,一般會産生兩種效果,即會給造謠者及其所屬群體帶來利益,對被造謠者及其所屬群體則會産生不利影響。一般而言,商業利益動機較為常見,如借疫情之機編造謠言達到“帶貨”的目的。如浙江慈溪的一位網民因與他人生意不合,産生怨恨心理,從而在其朋友圈發布了一張編輯有“此人從武漢攜帶大量病毒回慈溪,望大家快速轉發”文字的照片等,給他人和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因此,分析信息中暗含的利益偏向,即找出信息傳播直接對哪一方有利或有害,可成為幫助我們判斷信息真僞的一種手段。

受“情緒宣洩”動機支配所編造和傳播的信息,一般會帶有一些情感色彩的詞句,或隐含強烈主觀願望的表述。如“患者出逃”系列、“開學或複工”系列、“病毒來源、傳播和變異”系列等等,其中暗含着公衆在特殊環境下的恐慌、焦慮、無助等心理。因而,對于此類明顯表現出主觀意圖或某種情緒的信息,應保持謹慎态度,切勿盲目輕信。

另外,還有些人單純出于“惡意破壞”動機而肆意編造和傳播不實信息,企圖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損害國家形象。如“因疫情而殺人”系列、“所有超市關閉”系列、“陰謀論”系列等等。因此,如果一則消息将疫情與殺人、火災、腐敗等重大危害社會穩定、安全、信任和國家形象等内容聯系起來,那麼該消息很可能為虛假信息。

受“博取關注”動機驅使而生産或傳播的不實信息,一般在語言運用和故事情節上帶有強烈的個人感情色彩,以試圖引起公衆的情感共鳴。如3月初,一張“一位來自武大女博士新冠肺炎的遺書”截圖在網上廣為傳播,造謠者借助疫情熱點通過消費“疫情”“高校”“女博士”“死亡”等賣點,渲染出一種悲情色彩,嘩衆取寵。因而,一般以個人化的視角來叙述小人物的遭遇,且具有明顯情感偏向的消息,通常可信性比較低。

另外,生産和傳播不實信息者并非都是惡意的,有些是出于“善意提醒”,但是在行為和方法上卻給社會帶來了一定負面效果。對于信息的生産者來說,他們基于自身有限的認知,感知到某些事情可能會對自己或他人産生威脅,因而出于好心提醒,随口傳播了一些不實消息。對于傳播者來說,他們被不實信息所迷惑,錯将謠言當成真相,而又出于推廣真相的“好心”,于是“無意間”将不實信息傳播了出去。對于此類“善意”信息,我們也不能輕易相信,須多方進行查證,以避免被蒙蔽。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不實信息的辨識方式

盡管在疫情暴發初期,有的部門和媒體在應對不實信息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值得肯定的是,2月中旬以後,陸續采取的一系列管控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對整個抗“疫”的勝利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我們可以看到,2月中旬以後,大部分政府部門或媒體平台開始在思想上給予不實信息以相當的重視,形成了一個規模龐大的辟謠聯盟,并開始探索出一些新的辟謠方式,以及開始總結出一些辨識不實信息的方法,以增強辟謠的效果,幫助人們提高辨識不實信息的能力。

目前來看,已經有多種不同的平台推出了識别不實信息的方法或步驟。例如,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總結出識别不實信息的五個步驟,即(1)看發布渠道,如果是發在微信群裡或是由企業或個人賬号發布,則要存疑;(2)看是誰說的,如果是無法考證的“朋友”“某專家”、聊天截圖等,則很大程度上不可信;(3)看文字樣式,若用大量标紅加粗或字體太大,應保持謹慎;(4)看是否平和,若感歎号太多、情緒多于事實或誇大其詞,則要警惕;(5)看内容細節,是否圖不對文、是否不合常理、是否與已知事實矛盾等。⑥“河北網信管理執法”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兩個步驟,即(6)看是否舊帖重播,若信息有多個相差較大的版本或文中有明顯漏洞,則不可信;(7)看是否有商業目的,若包含“帶貨”、推銷、公關傾向的信息,則需要辨别其中隐含的商業目的,等等。總體而言,這些方法基本上大同小異,雖然不能完全保證能夠幫助公衆識别出所有的不實信息,但識别大部分普通的、常見的不實信息應當不成問題。

對于特别專業、隐藏較深且意義重大的不實信息,求助權威部門和專家同行應是可取而有效的選擇。我們可以通過打電話、發郵件、關注權威機構的官方賬号并留言等途徑,進行求助。例如,公衆可關注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的微信、微博平台,實時了解時下流行的謠言,也可登錄其官方網站,學習辨别謠言的知識和技巧,搜索查詢某條信息是否為不實信息等。公衆還可關注“微信辟謠助手”小程序,不僅可以快速搜索某條信息是否為謠言,而且還可以查看近期用戶看過哪些被确認為謠言的文章。此外,比較便捷的渠道是向身邊具有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士詢問,如身邊從事醫療護理、新聞媒體、科學研究等行業的朋友或親戚等。另外,還可向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上從事相關職業的網民求助。如1月25日,在網上流傳的一段視頻中,一人一身醫護工作者裝扮,聲稱自己是武漢醫護人員,揚言“截至當前武漢已有9萬人感染”等,但很快便有專業網民指出“醫生用口罩是不可以有呼吸閥的,防護罩也不對,藍色帽子不對”等,并有細心人士找出視頻中有邪教“法 輪 功”境外網站“大紀元網”的标志,從而擊破了該謠言。由此可見,隻要網民動員并團結起來,便會具有相當大的求真能力。利用網絡的優勢,發動網民的力量來辟謠,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此外,對于媒體而言,在生産和傳播信息之前,對信息内容進行辨别與核查是十分必要的,這也是對媒體行業的專業性要求。疫情期間,雖然大多數媒體整體上表現良好,但不乏某些媒體犯了一些低級錯誤,以至在社會上産生了廣泛的不良影響。如“雙黃連事件”“中國加油”雪地圖片誤用事件、帶頭造謠“高福被查”事件、“出生不到20天的孩子開口說話”事件等,給公衆帶來了一定的誤導,同時也給媒體的形象帶來了一定損害,對抗擊疫情工作産生了負面影響。那麼媒體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道中應當怎麼去辨别不實信息呢?我們認為主要可以通過兩種途徑:(1)依靠專業人員,(2)依靠相關技術。

2020年3月23日,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紮克伯格稱,Facebook在疫情期間将更多地依靠人工智能軟件去識别和判斷信息。近些年來,一些科技公司正不斷嘗試将自然語言處理等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到不實信息的自動檢測之中,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密歇根大學的一個謊言檢測研究實驗室開發了一個虛假新聞檢測系統,其識别“虛假新聞”的準确率高達76%,甚至“與人類識别虛假内容的能力相當”⑦。有學者指出,現有的謠言檢測方法大緻可以分為三類,即使用人工設計特征的傳統分類方法、基于深度神經網絡的方法和基于傳播模式的方法。雖然這些方法在不斷更新,辨别網絡不實信息的準确度也在不斷提升,但不可否認,人類才是辨識不實信息的最為重要的一道防線。媒體機構可通過專業培訓提高其從業人員的專業水準,增強其識别不實信息的意識和能力。然而,面對變幻莫測、數不勝數的信息,人在識别不實信息方面的力量是有限的,不可能窮盡式地浏覽和辨别不實信息。為此,無論是網絡社交媒體還是傳統專業媒體,都應将技術和人力結合起來,提高辨識不實信息的能力和水平,這樣才有助于減少疫情期間不實信息的生産和傳播。

結 語

當下,這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經基本進入尾聲。在疫情的發展上升期,由于事态尚不明朗,某些東西我們可能在當時看得不夠真切,現在回過頭來認真反思,或許能從中總結出更多東西來。

其實,每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都會伴有不實信息的傳播。但此次疫情期間,不實信息的傳播規模之大、表現形式之多、影響程度之深,可謂前所未有。究其原因,除了疫情初期權威信息傳播不暢以外,還與不斷變化的信息傳播環境密切相關。在安全與風險、懷疑與信任失衡的大背景之下,網絡媒體的諸多優勢,如快捷的傳播速度、使用的廣泛性、攜帶的方便性等,反而為不實信息的生産和傳播提供了便利條件。

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由于其特殊的社會與信息環境,不實信息的判斷與識别往往會顯得更為困難。因此,不僅需要我們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判斷,還應對信息的專業性以及信息傳播的動機等進行判斷與識别。為此,公衆需要盡可能學習和掌握一些辨識不實信息的方法與技巧,以及核查不實信息的渠道與途徑。而媒體,一方面需要加大對不實信息自主檢測技術研發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還需要加強對從業人員在識别與核查不實信息方面的培訓和管理,以防不實信息肆意傳播、泛濫成災的現象再次發生。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對于經曆過這場疫情信息傳播過程,受過不實信息幹擾和影響的人們來說,汲取教訓,增長見識,提高判斷與辨識不實信息的能力顯得尤為重要。

(作者鄭保衛系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院長、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王青系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2019級博士生。論文刊于《新聞與寫作》第7期)

注釋: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EB].2003.

②中國共産黨新聞網.習近平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強調毫不放松抓緊抓實抓細防控工作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OL].2020-03-23. http://cpc.people.com.cn/n1/2020/0224/c64094-31600537.html.

③南方網.2500條疫情謠言,你曾經誤信了幾個?[OL].2020-05-07. http://news.southcn.com/nfdsb/content/2020-04/13/content_190734534.htm.

④搜狐網.聯合國在COVID-19危機中應對錯誤信息和網絡犯罪的“信息流行”[OL].2020-05-07.https://www.sohu.com/a/388651595_120124605.

⑤楊陽.辟謠的最高境界:造謠式辟謠VS授漁式辟謠[OL].2020-05-07. https://www.sohu.com/a/370636575_617388.

⑥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如何識破涉疫情謠言?得先學會這五步[OL].2020-05-07. http://www.piyao.org.cn/2020-02/27/c_1210492248.htm.

⑦Pérez-Rosas,Verónica,Kleinberg,B.,Lefevre,A.,&Mihalcea,R..(2017).Automatic detection of fak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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