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新聞傳播學院學生綜合測評實施細則(2016年3月修訂)

2016/09/01 14:51    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在我院學生中樹立行為導向和自我激勵機制,實現對學生綜合素質的量化評價,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根據《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學生綜合測評辦法(2013年4月修訂)》,結合我院人才培養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我院入學滿一學期的普通高等學曆教育本科學生(不含外國留學生),每學期均須進行一次綜合測評。每學年第一學期(含寒假)的綜合測評在3月份進行,每學年第二學期(含暑假)的綜合測評在9月份進行。

第三條 每學期的綜合測評僅限于量化評價學生在當學期(含寒假或暑假)的情況,各類證明材料的頒發時間應在當學期(含寒假或暑假)内。

第四條 綜合測評的等級分為四級:(1)優秀;(2)良好;(3)合格;(4)不合格。其中,“優秀”等級的比例不超過班級人數的30%。

第五條 綜合測評包括學業成績、操行表現、社會活動、榮譽獎勵、創新實踐等五個方面内容,總分為100分。其中,學業成績占70%、操行表現占10%、社會活動占7%、榮譽獎勵占9%、創新實踐占4%。

第六條 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新聞傳播學院所有,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本細則不相符的,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學業成績的測評

第七條 學業成績=當學期的加權平均分×70%,上限為70分。

第八條 當學期的加權平均分以教務系統指定日期導出數據為準,采用首次參加各門課程的正考成績。

第九條 補考、重修、第二專業成績不納入學業成績的測評範圍。

第三章操行表現的測評

第十條 操行表現=基礎分-扣除分,上限為10分。

第十一條 基礎分由班級自行民主評議,主要依據政治表現情況、遵規守紀情況、參加集體活動情況、日常品德表現情況、學習進取情況等五個方面。操行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個等級,對應的操行表現基礎分分别是10、9、8、6、5分。

第十二條 民主評議操行等級為“優秀”的比例應嚴格控制在班級人數的30%;其餘同學如無違紀情況可評定為“良好”;存在違紀情況則視嚴重程度評定為“中等”、“及格”、“不及格”;如存在考試舞弊、違法犯罪等重大違紀行為,一律評定為“不及格”。

第十三條 如因違規違紀等原因被學校給予警告處分,即在基礎分上扣除1分;嚴重警告處分,則扣除2分;記過處分,則扣除3分;留校察看處分,則扣除4分。

第十四條 課堂考勤每缺勤一次,即在基礎分上扣除0.1分;活動考勤每缺勤兩次,則扣除0.1分。

第四章社會活動的測評

第十五條 社會活動=擔任工作職務情況+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獲得技能證書情況,上限為7分。其中,擔任工作職務情況、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兩者之和上限為5分,獲得技能證書情況上限為2分。

第十六條 擔任工作職務包含學校、學院、班級和其他情況,具體職務如下。

1、學校學生組織、社團、團體

校學生會

主席

3.5

副主席

3.0

部長

2.5

副部長

2.0

幹事長

1.0

幹事

0.7

學生文明互促會

會長

3.5

副會長

3.0

部長

2.5

副部長

2.0

幹事

0.7

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

會長

3.5

副會長

3.0

部長

2.5

副部長

2.0

幹事長

1.0

幹事

0.7

校史宣講社

社長

3.5

副社長

3.0

部長

2.5

副部長

2.0

幹事

0.7

講解員

0.7

社團聯合總會

會長

3.5

副會長、常務理事

3.0

部長

2.5

副部長

2.0

協會會長

2.0

校電視台

台長

3.0

副台長

2.5

總監、部長

2.0

副部長

1.5

校廣播電台

台長

3.0

副台長

2.5

總監、部長

2.0

副部長

1.5

團學新媒體中心

主任

3.0

副主任

2.5

部長

2.0

副部長

1.5

雨無聲網站

站長

3.0

副站長

2.5

部長

2.0

副部長

1.5

校易班工作站

站長

3.0

副站長

2.5

部長

2.0

副部長

1.5

2、學院學生組織、社團、團體

院團委學生會

團委副書記、主席

3.5

副主席

3.0

部長

2.5

副部長

2.0

幹事

1.0

院學生黨建工作委員會

秘書長

3.5

副秘書長

3.0

部長

2.5

副部長

1.5

幹事

0.7

奮進社

社長

3.0

部長

2.5

副部長

1.5

大組長

1.0

幹事

0.7

銘恩志願服務隊

隊長

3.0

副隊長

2.5

部長

1.5

副部長

1.0

幹事

0.7

《新傳媒》

主編

3.0

副主編、責任編輯

2.5

部長

1.5

副部長

1.0

編輯、記者

0.7

院辯論隊

隊長

0.5

成員

0.3

院舞蹈隊

隊長

0.5

成員

0.3

院禮儀隊

隊長

0.5

成員

0.3

3、團支部、班級

團支部

團支書

2.0

委員

1.0

班級

班長

2.0

委員

1.0

4、其他

黨支部

學生(副)書記

1.7

委員

1.2

教學信息員

優秀教學信息員

0.3

教學信息員

0.2

新生班級

班主任助理

1.5

學院分黨校

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班長

0.4

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副班長

0.4

預備黨員培訓班班長

0.4

預備黨員培訓班副班長

0.4

學生宿舍

樓棟長

0.5

樓層長

0.3

宿舍長

0.1

空谷網站

站長

2.0

副站長

1.5

部長

1.0

副部長

0.7

第十七條 擔任同一組織(或類型)的多項工作職務按最高職務認定,計算一次加分,其餘任職不再計算。

第十八條 各學生組織、社團、團體可組織民主評議,對本組織成員(或對接人員)進行考核,以确定是否享受擔任工作職務的分數獎勵。

第十九條 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分數獎勵僅限于參加經學校、學院、學校社團審批的社會實踐活動,每次0.2分,不同項目可累計加分。

第二十條 獲得技能證書的分數獎勵僅限于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和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并且首次通過的當學期方可獲得,僅計算1次。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四級

1.0

六級

1.5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一級

0.5

二級

1.0

三級

1.5

四級

2.0

第五章榮譽獎勵的測評

第二十一條 榮譽獎勵=獲得各項榮譽情況+參加各級競賽情況,上限為9分。其中,獲得各項榮譽情況上限為5分,參加各級競賽情況上限為4分。

第二十二條 申請榮譽獎勵的分數獎勵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書、獎狀或證明。

第二十三條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獎優(助困)類獎學金,國防生獎項和第一專業以外的學科優秀個人不享受加分獎勵。

第二十四條 獲得各項榮譽包含國家、自治區、學校、學院和其他情況,具體項目如下。

1、國家、自治區、學校、學院各項榮譽

級别

備注

國家

自治區

學校

學院

三好學生

4.0

2.0

1.5

-

優秀學生幹部

4.0

2.0

1.5

-

優秀團幹

3.0

1.5

1.0

-

優秀黨員

3.0

1.5

1.0

-

優秀團員

2.0

1.0

0.7

-

十大團員标兵

-

-

2.0

1.5

學習标兵

-

-

2.0

-

社會實踐先進個人

-

1.5

1.0

0.5

預備黨員培訓班優秀學員

-

-

0.4

-

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優秀學員

-

-

0.4

-

學校、學院各學生組織、社團、團體先進(優秀)工作者/先進(優秀)個人/優秀幹部/優秀幹事/積極分子/優秀記者等

-

-

0.5

0.5

學校、學院各學生組織、社團、團體頒發

優秀學生會幹部/學生會先進工作者

-

-

1.0

-

校團委頒發

軍訓先進個人

-

-

0.5

-

校内外優秀志願者

0.5

0.5

0.5

0.5

普通志願者不計算

先進班集體/優良學風班

0.5

0.3

0.2

0.1

文明宿舍/衛生宿舍/優良學風宿舍

-

-

0.3

-

2、其他各項榮譽

獲獎人數占可參評人數比例

級别

備注

國家

自治區

學校

學院

低于5%

4.0

2.0

1.5

1.0

未在上表内的各項榮譽均按此表計算加分獎勵

5%-15%

3.0

1.5

1.0

0.5

15%-30%

2.0

1.0

0.7

0.3

30%-50%

1.0

0.7

0.5

0.1

第二十五條 同一類榮譽同時獲得多級别時,按最高級别認定,計算一次加分;不同類榮譽獲得的加分獎勵可以累計,不限項數。

第二十六條 學校、學院各學生組織、社團、團體先進(優秀)工作者/先進(優秀)個人/優秀幹部/優秀幹事/積極分子/優秀記者等各項榮譽的獲獎人數必須低于可參評人數的50%,方可享受加分獎勵。

第二十七條 參加各級競賽包含學科、體育、藝術類競賽以及學院開放式讀書教學活動各比賽、評比。學科類競賽僅指教育部認定重點資助的學科競賽或學校立項資助的學科競賽,例如:“挑戰杯”全國大學生創業設計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科技作品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及創業挑戰賽、全國大學生廣告藝術大賽、全國三維數字化創新設計大賽、廣西高校計算機應用大賽、全國大學生網絡商務創新應用大賽、中國大學生廣告藝術節學院獎、各類外語競賽等。體育、藝術類競賽僅指由國家部委、國家部委所屬部門或自治區、行業學(協)會、學校、學院主辦的比賽。

獎項

級别

備注

國家

省部或自治區

學校

學院

一等獎(第1名)

3.0

1.5

1.0

0.5

等級與名次非對應關系,應以所獲得的獎狀、證書或證明為準,采用等級或名次的标準進行計算

二等獎(第2-3名)

2.5

1.3

0.7

0.4

三等獎(第4-6名)

2.0

1.0

0.5

0.3

優秀獎、入圍獎(第7-9名)

1.5

0.7

0.3

0.2

單項獎(含讀書報告複活獎)

1.7

0.8

0.4

0.2

第二十八條 同一競賽同時獲得多級别獎勵的,按最高級别認定,計算一次加分。開放式讀書教學活動悅讀獎評選的新聞作品類、視頻制作類、廣告設計類、播音主持類屬于不同競賽。不同競賽獲得的加分獎勵可以累計,不限項數。

第二十九條 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類學科、體育、藝術類競賽,如未得到第二十七條所示的分數獎勵,可獲得參與獎勵0.1分。

第三十條 團體獎、集體獎的所有參賽隊員均可按照上述标準加分,非參賽隊員的輔助人員不享受加分獎勵。

第六章創新實踐的測評

第三十一條 創新實踐=參加科技創新實踐情況+在刊物上發表論文情況+發表新聞作品情況,上限為4分。

第三十二條參加科技創新實踐情況包含參加國家、自治區、學校、學院科研創新項目。

負責人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排名第五

國家

4.0

3.5

3.0

2.0

1.0

自治區

3.0

2.5

2.0

1.0

0.5

學校

2.0

1.5

1.0

0.5

0.5

學院

1.0

0.5

0.5

0.5

0.5

第三十三條同一項目同時獲得多級别時,按最高級别認定,計算一次加分;不同項目獲得的加分獎勵可以累計,不限項數。

第三十四條 享受在刊物上發表論文的分數獎勵僅限以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為第一作者單位發表的論文,分為國内核心期刊和國内普通期刊兩種情況。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國内核心期刊

4.0

3.5

3.0

2.0

1.0

國内普通期刊

2.0

1.5

1.0

0.5

0.5

第三十五條不同論文獲得的加分獎勵可以累計,不限項數。

第三十六條 發表新聞作品包含登載在國家級、省/自治區級、地市級、縣區級媒體和校新聞中心、《新傳媒》等情況,可以是新聞報道、廣播電視、播音主持等原創作品。其中,廣播電視和播音主持作品必須為成品,而非文本稿件。

第三十七條 申請發表新聞作品的分數獎勵必須提供作品的原件、複印件或者作品發表證明(注明作品名稱、發表時間、作者信息等,并加蓋公章)。

第三十八條 多人合作作品按照作品登載媒體的級别加分,所有參與者均分相應的分數獎勵。

第三十九條 教學實習和畢業實習期間所發表的新聞作品不享受加分獎勵;除此之外的假期實習期間所發表的新聞作品可享受加分獎勵;畢業班級學生申請發表新聞作品的分數獎勵時,需提供證明證實所發表的作品不屬于教學實習或畢業實習,否則不進行分數獎勵。

備注

國家級媒體

1.5

登載的媒體具有統一刊号、新聞信息營運許可等認證;《東盟快報》按照地市級媒體加分獎勵

省/自治區級媒體

1.0

地市級媒體

0.7

縣區級媒體

0.5

校新聞中心

0.2

登載在校園網站(雨無聲、空谷、社團人之家等)不計算在内

《新傳媒》

0.1

新傳媒成員發表的新聞作品不計算在内

 

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新聞傳播學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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