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播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細則
(2017年修訂稿)
為了做好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獎勵工作,科學、全面衡量學生的德、智、體等方面,根據《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及管理辦法》(西大研字【2015】31号),并根據我院的專業特點和研究生的實際情況,本着優中選優的原則,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思想品德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遵守學術道德,恪守學術規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在學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者;
2.在學期間有違紀現象,受紀律處分者;
3. 在校期間有課程成績不及格者(包括學位課和非學位課);
4.網絡言論不實、不當,受到口頭警告者;
5.出現論文抄襲、造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分排名分數的組成:
排名總分=學位課程學習成績的平均級點+綜合表現加分
三、學位課程學習成績的平均級點計算方法:
平均級點=
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對應的級點按下表計算
學位課程學習成績級點
|
95
100
|
90
94
|
85
89
|
84
80
|
75
79
|
70
74
|
60
69
|
5
|
4.5
|
4
|
3.5
|
3
|
2.5
|
2
|
四、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術科研、學科競賽、創新實踐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按如下規則進行歸類審核、計算加分:
(一)學術科研類
1.學術論文及著作
(1)以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為第一作者單位發表反映本人科學研究的學術論文,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論文級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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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CI、SCI、EI收錄的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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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6.00
|
3.00
|
南大核心期刊發表的反映本人科學研究的學術論文
|
3.00
|
1.40
|
0.40
|
北大核心期刊發表的反映本人科學研究的學術論文或者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理論版發表3000字以上的理論文章
|
1.50
|
0.60
|
0.20
|
公開出版的省級以上非核心期刊的學術論文
|
0.50
|
0.20
|
0.10
|
注:發表多篇學術論文的,分值可以累加;其中公開出版的省級以上非核心刊物的學術論文最多計5篇。
(2)以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為第一作者單位出版反映本人科學研究的學術著作,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作品
|
獨著
|
合著
|
科學出版社、中國社科出版社、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著名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著
|
10.00
|
按排名順序給分,總分不超過10分
|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著
|
5.00
|
按排名順序給分,總分不超過5分
|
注:有多部學術著作的,分值可以累加。
2.科研項目
學生積極參與科研創新項目,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級别
|
負責人
|
排名第2
|
排名第3
|
排名第4
|
排名第5
|
國家級
|
4.00
|
2.00
|
1.50
|
1.00
|
0.50
|
省部(自治區)級
|
2.00
|
1.00
|
0.50
|
0.20
|
0.10
|
校廳級
|
1.00
|
0.50
|
0.20
|
0.10
|
0.05
|
注:有多項科研項目的,分值可以累加。
(二)學科競賽類
參加教育部認定重點資助的學科競賽或學校立項資助的學科競賽,包括全國本學科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的學術論壇,成績優秀的,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獲獎等級
|
排名1
|
排名2
|
排名3
|
排名4及以後
|
國家級
|
一等獎
|
2.00
|
1.00
|
0.50
|
0.25
|
二等獎
|
1.60
|
0.80
|
0.40
|
0.20
|
三等獎
|
1.20
|
0.60
|
0.30
|
0.15
|
省部級
|
一等獎
|
1.20
|
0.60
|
0.30
|
0.15
|
二等獎
|
0.80
|
0.40
|
0.20
|
0.1
|
三等獎
|
0.40
|
0.20
|
0.10
|
0.05
|
校廳級
|
一等獎
|
0.40
|
0.20
|
0.10
|
0.05
|
二等獎
|
0.20
|
0.10
|
0.05
|
0.02
|
三等獎
|
0.10
|
0.05
|
0.02
|
0.01
|
院級
|
一等獎
|
0.10
|
\
|
\
|
\
|
二等獎
|
0.05
|
\
|
\
|
\
|
三等獎
|
0.025
|
\
|
\
|
\
|
注:1.區域賽指全國決賽之前的大區域選拔賽,相當于省部級。
2.同一賽事同一作品同時獲得多級别獎勵的,按最高級别計算一次加分;同一賽事不同作品可以累計加分。
3.對于隻設名次而不設等級的賽事獎勵,第一、二、三名分别認定為一、二、三等獎。
4.不同的學科競賽獲得獎勵的加分可以累計。
(三)創新創業類: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獲獎等級
|
加分值
|
國家級
|
一等獎
|
1.00
|
二等獎
|
0.80
|
三等獎
|
0.60
|
省部級
|
一等獎
|
0.60
|
二等獎
|
0.40
|
三等獎
|
0.20
|
校廳級
|
一等獎
|
0.20
|
二等獎
|
0.10
|
三等獎
|
0.05
|
注:創新創業類團隊不分排名先後順序,團隊中每個人都可以加同樣分值。
(四)榮譽類
獲得國家獎學金,以及國家級、自治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團)幹部、優秀黨(團)等獎勵的,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獎勵級别
|
加分值
|
說明
|
備注
|
國家級
|
0.60
|
國家級評優的獎勵(如标兵、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黨員、優秀團員)。
|
|
自治區級
|
0.30
|
自治區級評優的獎勵(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黨員、優秀團員)。
|
|
校級
|
0.10
|
校級評優的獎勵(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黨員、優秀團員)。
|
|
院級
|
0.05
|
院級評優的獎勵(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黨員、優秀團員)。
|
|
注:1. 同一類榮譽獎勵同時獲得多級别時,按最高級别認定計算一次加分。
2. 不同類的榮譽獎勵獲得的加分可以累計。
(五)社會工作類
社會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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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研究生會主席團、黨建會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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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研究生會部長和副部長、黨建會部長和副部長、社團主要負責人、班長、黨(團)支部書記及其它相當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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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研究生會和黨建會幹事、社團部門負責人、班幹、黨(團)支部委員及其它相當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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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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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0.50
|
0.20
|
注:1.研究生的社會活動可累加,但每人最多報兩個職位,校、院研究生幹事、幹部加分必須由校團委、院團委出示證明。
2.任期不滿1年的,按照實際擔任的月份來折算。
除以上各項外,若有重大業績表現的可單獨提出供委員會審核。以上條款最終解釋權歸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廣西大學新聞傳播學院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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