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播學院2017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評分細則
一、一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獎細則
(一)推免生按照複試總成績進行排名,非推免生按照入學時的總成績進行排名。
(二)推免生自動獲得一等獎學金評選資格。當推免生實際人數超過評獎名額時,超出學生按照複試的總成績排名自動順延至下一等級獎學金。
(三)一、二、三等獎學金,在入學總成績一樣的情況下,優先考慮第一志願報考我院的學生,其次考慮來自高水平大學的學生,再次綜合考慮該生本科院校、科研能力、實踐能力等因素。
二、二年級和三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獎細則
(一)評分排名分數的組成:
排名總分=課程學習成績的平均級點+綜合表現加分
課程學習成績的平均級點計算方法:
平均級點=
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對應的級點按下表計算
學位課程學習成績級點
|
95
┃
100
|
90
┃
94
|
85
┃
89
|
84
┃
80
|
75
┃
79
|
70
┃
74
|
60
┃
69
|
5
|
4.5
|
4
|
3.5
|
3
|
2.5
|
2
|
注:1.隻将學位課、全院必選課、專業必選課成績計入績點,選修課成績隻作為參考,在總得分相同的情況下以選修課成績為參考。
2.達到免修要求但繼續修英語課的學生,英語成績取最高值。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術科研、學科競賽、創新實踐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按如下規則進行歸類審核、計算加分:
1、學術科研類
該類證明材料需滿足以下條件:論文需見刊;著作需出版;項目需提供立項書或結題書;賽事需提供獲獎證書。
(1)學術論文:以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反映本人科學研究的學術論文,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論文級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SSCI、SCI、EI收錄的學術論文
|
10.00
|
6.00
|
3.00
|
南大核心期刊發表的反映本人科學研究的學術論文
|
3.00
|
1.40
|
0.40
|
北大核心期刊發表的反映本人科學研究的學術論文或者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理論版發表3000字以上的理論文章
|
1.50
|
0.60
|
0.20
|
公開出版的省級以上非核心期刊的學術論文
|
0.50
|
0.20
|
0.10
|
注:發表多篇學術論文的,分值可以累加;其中公開出版的省級以上非核心刊物的學術論文最多計5篇。
(2)著作:以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為第一署名單位出版反映本人科學研究的學術著作,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作品
|
獨著
|
合著
|
科學出版社、中國社科出版社、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著名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著
|
10.00
|
按排名順序給分,總分不超過10分
|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著
|
5.00
|
按排名順序給分,總分不超過5分
|
注:有多部學術著作的,分值可以累加。
(3)科研項目:學生積極參與縱向科研項目,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級别
|
負責人
|
排名第2
|
排名第3
|
排名第4
|
排名第5
|
國家級
|
4.00
|
2.00
|
1.50
|
1.00
|
0.50
|
省部(自治區)級
|
2.00
|
1.00
|
0.50
|
0.20
|
0.10
|
校廳級
|
1.00
|
0.50
|
0.20
|
0.10
|
0.05
|
注:有多項縱向科研項目的,分值可以累加;橫向科研項目一事一議。
(4)學科競賽類:參加教育部認定重點資助的學科競賽或學校立項資助的學科競賽,包括全國本學科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的學術論壇,成績優秀的,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獲獎等級
|
排名1
|
排名2
|
排名3
|
排名4及以後
|
國家級
|
一等獎
|
2.00
|
1.00
|
0.50
|
0.25
|
二等獎
|
1.60
|
0.80
|
0.40
|
0.20
|
三等獎
|
1.20
|
0.60
|
0.30
|
0.15
|
省部級
|
一等獎
|
1.20
|
0.60
|
0.30
|
0.15
|
二等獎
|
0.80
|
0.40
|
0.20
|
0.1
|
三等獎
|
0.40
|
0.20
|
0.10
|
0.05
|
校廳級
|
一等獎
|
0.40
|
0.20
|
0.10
|
0.05
|
二等獎
|
0.20
|
0.10
|
0.05
|
0.02
|
三等獎
|
0.10
|
0.05
|
0.02
|
0.01
|
院級
|
一等獎
|
0.10
|
\
|
\
|
\
|
二等獎
|
0.05
|
\
|
\
|
\
|
三等獎
|
0.025
|
\
|
\
|
\
|
注:1.區域賽指全國決賽之前的大區域選拔賽,相當于省部級。
2.同一賽事同一作品同時獲得多級别獎勵的,按最高級别計算一次加分;同一賽事不同作品可以累計加分。
3.對于隻設名次而不設等級的賽事獎勵,第一、二、三名分别認定為一、二、三等獎。
4.不同的學科競賽獲得獎勵的加分可以累計。
(5)創新創業類: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獲獎等級
|
加分值
|
國家級
|
一等獎
|
1.00
|
二等獎
|
0.80
|
三等獎
|
0.60
|
省部級
|
一等獎
|
0.60
|
二等獎
|
0.40
|
三等獎
|
0.20
|
校廳級
|
一等獎
|
0.20
|
二等獎
|
0.10
|
三等獎
|
0.05
|
注:創新創業類團隊不分排名先後順序,團隊中每個人都可以加同樣分值。
2、榮譽類: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團)幹部、優秀黨(團)等獎勵的,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獎勵級别
|
加分值
|
說明
|
國家級
|
0.60
|
國家級評優的獎勵(如标兵、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黨員、優秀團員)
|
自治區級
|
0.40
|
自治區級評優的獎勵(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黨員、優秀團員)
|
校級
|
0.20
|
校級評優的獎勵(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黨員、優秀團員)
|
院級
|
0.10
|
院級評優的獎勵(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黨員、優秀團員)
|
注:1. 同一類榮譽獎勵同時獲得多級别時,按最高級别認定計算一次加分。
2. 不同類的榮譽獎勵獲得的加分可以累計。
3、社會工作類
社會職務
|
校、院研究生會主席團、黨建會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
校、院研究生會部長和副部長、黨建會部長和副部長、社團主要負責人、班長、黨(團)支部書記和副書記、專業實踐基地主要負責人及其它相當崗位工作
|
校、院研究生會和黨建會幹事、社團部門負責人、班幹、黨(團)支部委員、專業實踐基地部門負責人及其它相當崗位工作
|
分值
|
1.00
|
0.50
|
0.20
|
注:1、研究生的社會工作可累加,但加分上限不超過3分。校研究生會幹事、幹部加分必須由校團委出示證明,院研究生會幹事、幹部加分由院學工組出示證明。
2.實際工作不滿1年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份來折算。
4、讀書活動:在讀書活動中,獲得個人等級獎的(優秀獎、複活獎除外),按以下規則計算加分:
獲獎等級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分值
|
0.20
|
0.10
|
0.05
|
5、日常表現:參加由國家部委、國家部委所屬部門或自治區、行業學(協)會、學校、學院組織的文體活動。
獎項
|
級别
|
備注
|
國家
|
省部或自治區
|
學校
|
學院
|
一等獎(第1名)
|
0.6
|
0.4
|
0.2
|
0.1
|
等級與名次非對應關系,應以所獲得的獎狀、證書或證明為準,采用等級或名次的标準進行計算。
|
二等獎(第2-3名)
|
0.5
|
0.3
|
0.1
|
0.05
|
三等獎(第4-6名)
|
0.4
|
0.2
|
0.05
|
0.05
|
注:團體獎、集體獎的所有參賽隊員均可按照上述标準加分,非參賽隊員的輔助人員不享受
加分獎勵。
(三)綜合表現加分在每位同學的課程成績得分之上累加。
(四)加分部分由學生自行提供證明材料參評,非畢業班級學生提交材料的有效期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畢業班級學生提交材料的有效期為:2016年9月1日—2017年10月19日。
三、附則
(一)、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澳门太阳集团9728网站新聞傳播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